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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5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7:30来源:点击:

为提升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的能力,促进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产出创新性成果,强化学位授予质量。特制订本要求。

一、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内容应与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成果需体现贡献性和创新性,且须为在学期间取得并与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相关。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修满相应学分,完成专业实践训练,成绩合格满足以下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基本要求,方可申请工程类博士学位。

(一)学位论文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

以学位论文申请学位需满足以下创新性成果要求之一:

1.作为项目主持人或技术骨干(排名前三)承担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项目或行业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1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或相关成果通过鉴定/评价;

2.制定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国际、国家(排名前三)或行业标准(排名第一)1项;

3.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国家奖持证)1项;

4.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国防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2项且至少有1项转化应用;

5.出版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著作(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1部,且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以下简称《高水平期刊目录》)中工学类(理学类)期刊/会议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

6.在《高水平期刊目录》中工学类(理学类)期刊/会议上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顶尖成果类或1类贡献度论文1篇;

(2)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2篇,其中至少发表2类贡献度论文1篇;

(3)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3篇,其中至少发表论文1篇。

7.其他经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可用于申请学位的成果,须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二)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

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实践成果应为重大装备、仪器设备、其他硬件产品、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等形式之一。实践成果需通过同行专家鉴定或评审,得到推广应用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主持人或技术骨干(排名前三)承担与实践成果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项目或行业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1项,项目通过结题验收或相关成果通过鉴定/评价;

2.颁布与实践成果相关的国际、国家(排名前三)或行业标准(排名第一)1项;

3.获得与实践成果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国家奖持证)1项;

4.获得与实践成果相关的发明/国防专利授权(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2项且至少有1项转化应用。

同时需提供实践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社会效益证明等作为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审核的支撑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撰写参照学校模板)。

、其他相关规定

(一)相关负责专业学位类别的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制定不低于上述标准的研究成果要求,经所属专业学位类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作为该专业学位类别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送审依据。

(二)本规定中列入统计范围的成果中,学术论文、著作必须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明/国防专利、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科研获奖、科研项目等必须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或专业实践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申请单位。

(三)本规定中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其中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只以1篇计入统计数。N个共同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计入1/N篇(若共同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为顶尖成果类,按一篇计入统计数)。在《高水平期刊目录》规定的高等学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只计1篇。发明/国防专利授权必须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其中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的发明/国防专利授权只以1项计入统计数。

(四)本规定中的发表论文以论文在线发表于期刊官方网站或指定数据库,且取得DOI号为准。若《高水平期刊目录》更新,期刊贡献度降低,则以投稿时《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的贡献度等级认定。

(五)对于涉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按照涉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审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六)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25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5年6月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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