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档案(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全日制考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必须将个人档案转调至我校录取学院。
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
2.非全日制考生:
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所有考生(含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供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表格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招生模块)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可随《体检表》一起寄送(邮寄地址和方式见附件1)。
三、组织关系转接
1.全日制考生:
(1)党员组织关系(具体可关注学院后续通知):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内的新生党员,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党组织关系。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外的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持纸质介绍信和身份证入学后转接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
(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学院临时团支部,具体路径为:团陕西省委—省教育团工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2026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029-81891748)。
2.非全日制考生:
非全日制考生不转接组织关系。
四、体检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生、统考生)须进行招生体检,为做好202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体检。
西电本校拟录取考生(本校直博生可参加本次体检):西电校医院(长安校区医院)将于4月22日—23日(上午8:30-12:00)组织集中体检,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2体检工作安排,抽血或胸透完成后可进行其余一般项目,请大家按时参加体检,错峰前来。体检结果由校医院直接转拟录取学院(注:录取为卓越工程师学院的考生,请在纸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空白处手动标注“粤港澳大湾区基地”或“长三角基地”)。
校外拟录取考生: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应届生可在本科所在院校校医院体检),可使用当地体检医院的体检表或西电体检表,体检项目须包含:体格检查(内、外、口腔、耳鼻喉、眼)、胸部透视或胸片、肝功全套。如不确定体检项目包含内容的,可参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西电体检表》。体检报告(须给出体检结论)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可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起寄送(邮寄地址和方式见附件1)。
五、户口迁移
1.全日制考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考生自行决定。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迁移。
2.非全日制考生:
非全日制考生不迁移。
3.新生入校如何办理落户
新生入校户口是否迁移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
需要落户的学生入校后尽快办理,集中收取材料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9月30日,落户截止于当年12月30日。
陕西省外需要落户的学生请提前在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特别注意按本人就读的校区填写落户地址。
长安校区户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沣路266号
雁塔校区户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
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六、录取通知书
正式录取通知书待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
七、其他
学费缴纳、申请贷款等按照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相关要求进行,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