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结果,我校部分专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产生缺额,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项计划类型 | 缺额 | 学习方式 |
电子工程学院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 1 | 全日制 |
集成电路学部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 | 1 | 全日制 |
光电工程学院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普通计划(宁夏) | 2 | 全日制 |
信息力学与感知工程学院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普通计划(陕西) | 1 | 全日制 |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生源地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 调剂考生还须满足学院制定的其他调剂政策。
三、工作程序
1.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系统”(下称“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2.申请调剂考生应提前、准确了解调剂专业要求、各学院调剂复试流程和细则。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校通过系统对申请考生进行初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后,按学院要求参加调剂复试。
四、调剂安排
1.各学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复试方案如下:
电子工程学院专项计划调剂方案
集成电路学部专项计划调剂方案
光电工程学院专项计划调剂方案
信息力学与感知工程学院专项计划调剂方案
2.已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同意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3.如调剂复试结束后产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决定计划调整及调剂事宜。
五、咨询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1891244
学院咨询电话:/info/1059/90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