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省研中心字〔2026〕4号)(附件1),为进一步深化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现决定开展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专项项目须紧扣陕西省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难点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核心开展选题研究,研究成果须具备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实操性和应用价值,能够直接为学校研究生院管理工作提供解决方案和决策参考。专项项目选题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主凝练、拟定。
二、申报条件
1.专项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申报主持人应为具体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申报单位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
2.专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位申报人当年限申报一项中心项目(除定向委托项目),已上报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不能重复申报。
3.专项项目研究团队成员限10人(包括主持人在内),团队组成应注重实践性与专业性相结合,优先吸纳研究生教育管理一线工作人员、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参与。中心项目未结题主持人不得申报专项项目,中心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专项项目立项。
4.专项项目申报须征得课题研究团队所有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三、研究时限与要求
1.专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专项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3.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研究中心”)对专项项目研究成果享有推荐和使用权,鼓励各单位将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于研究生教育管理实际工作。
四、校内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专项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提交至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限报1项,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3.学校遴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结合省级申报要求及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确定拟报送省级评审的项目名单。
4.公示与报送:拟推荐项目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向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报送相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专项项目立项申报书》电子版(项目组成员处签字,提交Pdf格式,文件名: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
(2)《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专项项目立项推荐名单》电子版(签字、盖章,Excel格式和Pdf格式均需提交,文件名:单位名称+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专项项目立项推荐名单);
2.报送时间与方式
(1)报送时间:各单位须于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材料汇总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方式: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邮箱地址:pyb@mail.xidian.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称+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专项项目立项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敏红
联系电话:81891044-5
附件:1.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专项项目立项申报书
3.2026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研究专项项目立项推荐名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