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有关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要求,结合我校《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25年修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位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位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精神,引导激励广大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深入探索实践成果形式、内涵及评价研究,选树不同类型实践成果典型并推广,现开展征集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意向情况。征集范围预计于2025年9月和12月、2026年6月授予学位的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博士研究生(电子信息、机械)。硕士实践成果类型: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详见附件1)博士实践成果类型:重大装备、仪器设备、其他硬件产品、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等(详见附件2)征集原则符合《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附件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附件2)对实践成果定位、选题、内容、规范与成果要求的学位工作需按照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模板撰写并填报情况表(附件3)。其他对于形成特色的、典型的实践成果案例,将在校内进行经验推广。请各学院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并于9月30日前将意向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学位办。联系人:刘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81891129